3月28日,一条“护士怒斥医托”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值班护士发现“医托”后大声呵斥:病人都哭了,你还骗人钱!她抓住“医托”的手,联系保安将“医托”带走。很多网友称这位护士为侠女,“为大侠点赞!”有媒体记者了解到,事情发生在3月26日,视频中的护士来自江苏省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3月29日《现代快报》)
面对患者的求助,“侠女护士”大义凛然地站出来怒斥“医托”,并联系保安将“医托”带走,展现了一个医护人员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散发着满满的正能量。在医疗环境失序、泥沙俱下的背景下,“侠女护士”的“壮举”就像一股解渴的清流。然而,在点赞力顶的同时,也有一些追问如鲠在喉,令人不安。
笔者无意质疑“侠女护士”的勇敢义举,但就事论事,这次“倒霉”的“医托”同样是名女性,相对容易被制服,但如果换作男的呢?医护人员还能果断介入吗?或者说,还能驱离得了吗?恐怕不乐观。因为按照“医托”的“行规”,他们往往是团伙行动,分工明确。如果医护人员碰上了“硬茬”,难保不会遭到报复,将人身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当然,这种情况终归还是少数,多数“医托”还是“牛皮糖型”,撵一次、走一次,走一次、来一次,根本无法彻底拒之门外。如此,正所谓“术业有专攻”,指望为患者服务的护士成为打击“医托”的主力军,不应该、更不现实。
那么,“专业人士”应该是谁呢?答案是医院保安人员、公安民警。事实上,针对“医托”乱象,国家卫计委、公安部等8部门去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从2016年4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9个月的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掐指算来,如今已然过了行动的最后期限,遗憾的是,“医托”“号贩子”依旧猖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这也印证了“医托”治理的诸多难处——医院毕竟属于内保单位,并不属于公共场所,公安机关介入存在诸多不便。如此,院方的保卫科事实上就成了打击“医托”的主要力量。但由于不具备执法权,院方保安人员明知对方是“医托”,但只要人家咬牙不承认,基本上无计可施。既不能限制“医托”人身自由,也不能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正如视频中院方保卫科负责人所说,“最多只能让他们写份保证书,根本不指望把他们撵走,只是以此让他们错过患者的就医高峰期。”言语间,尽是无奈、无力、无助。
一直以来,坊间早有将医院定性为“公共场所”,将内保改为安保的动议,其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但在真正实现之前,还是更应该从整顿医疗秩序、推进医疗改革上求突破。
应该看到,“医托”根本上是寄生于医疗体系上的一颗“毒瘤”。假如医疗这种公共服务能像超市一样明码标价,假如医疗机构的临床水平与诊疗能力经过权威认证并有可信的评分,假如医疗信息都由当地卫生部门统一搜集并及时公布。那么,相信患者求医问药就无需“盲人摸象”,更无需遭受被“医托”欺诈的风险与变相盘剥的损失。相比于被动地与“医托”玩“躲猫猫”,费心费力地将其暂时驱离,这些工作的意义显然更大。
总而言之,医患之间若无嫌隙,医疗信息若充分透明,“医托”戏码就不会有上演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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