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靖西讯 靖西男子梁某进入商铺内盗窃,还提供场所供吸毒人员吸毒,最终触犯刑律数罪并罚身陷囹圄。日前,靖西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犯盗窃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总和刑期为1年零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刑期为1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6年12月6日23时许,梁某窜到靖西市凤凰路某啤酒专营店内,将店员放在店内茶几上的一部OPPO手机盗走。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2849.05元。
另外,2016年12月18日17时许,梁某容留刘某、李某两人在自家吸食毒品。19日凌晨2时许,梁某又容留谢某、廖某在自家吸食毒品,当日18时许,正在梁某家等待吸食毒品的刘某、李某、谢某、廖某及梁某被公安民警查获。
最终,梁某触犯两罪,实行数罪并罚,其盗窃所得的财物,依法责令退赔被害人。
□黄 雅
新闻推荐
本报讯近日,越西县上普雄民族学校组织各班级开展禁毒防艾主题班会活动,让学生来当主持人,把课堂学习的内容进行消化和运用。当今,禁毒防艾形势严峻,学生走出校门后,将面临花样翻新的多种诱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