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5日,湖北鄂州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1名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破获1起民间非法行医案。
3月29日,鄂城区卫生部门向鄂州警方反映,鄂城区胡家畈北巷一家小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处罚多次后仍继续无证行医。
3月29日上午9时,鄂城公安分局杜山派出所民警来到隐藏在老居民楼内的“黑诊所”。
诊所内光线阴暗,各种医疗器械在桌上随意摆放,各种药品杂乱无章堆在墙角,室内无任何专业的消毒及隔离设施。诊所里,患者邹某告诉民警,自己因“腰椎引发坐骨神经不能走路”到诊所就医。诊所老板明某(女、48岁、黄石人)给他完成药物静脉注射后就外出了。邹某称不知明某去向。民警问邹某为何来此就医,邹某回答称,便宜、省事,不用排队挂号。
民警随后又到“黑诊所”蹲守几次,均未发现嫌疑人明某。
3月30日,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得知,明某在29日当天听说警察找她,便吓回老家黄石了。民警于是将明某上网追逃。
4月5日,杜山派出所在武汉铁路公安的协助下将明某抓获归案。
据嫌疑人明某交代,早在2000年她就开了这家诊所,主要为附近居民治治感冒、发烧等小病,为人打针挂水。明某侥幸认为自己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给人看些小病,是没啥大问题的。
根据《刑法》第33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个人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应当认定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非法行医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医务管理制度,对就诊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利造成严重的威胁,有的造成就诊人死亡,给就诊人和亲属造成重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目前,明某已被鄂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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