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发生命案
女婿成罪犯获刑
2000年7月14日,芜湖市南陵县东七乡发生一起命案。当天早晨,杨德武刚刚在窑厂上完了大夜班和早班,骑自行车回家。到家后看见大门紧锁,他撬开了门,发现厨房北墙窗户的窗框被撬除,窗旁有一个未打通的墙洞,他岳母吕贵华被杀害。杨德武报了警。警方调查后认为,事发时,杨德武因妻子外出打工长期不归,而对岳母心生厌烦。2000年7月13日晚饭后,杨德武因琐事迁怒于岳母,进而产生了杀害岳母的歹念,趁岳母睡觉之机,用枕头捂住她的口鼻致其窒息死亡。2000年7月16日,杨德武被刑事拘留。2000年11月14日,案发4个月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证据尚属充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德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德武不服,提出上诉,称自己没有作案的动机和作案时间,有罪供述是因遭到刑讯逼供,并不是自己真实意愿表达。2001年2月7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申诉是我在监狱里唯一的生活”
“申诉是我在监狱里唯一的生活。别人干活后休息,我一歇下来就写材料。”在狱中,杨德武将能看到的报纸上与冤假错案相关的内容裁剪下来,粘在笔记本中;用哥哥和女儿寄给他的生活费买信纸和邮票。每寄出一份申诉材料,杨德武都做了详细记录。“2002年11月20日,省人大、省政法委、高院、检察院,共四份”、“2002年12月10日,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最高院、最高检,共四份”……16年来,杨德武共寄出了将近5000份材料。
2004年5月,杨德武寄出的申诉信有了回应,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对杨德武申诉案立案复查,于2005年12月向安徽省高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但法院未启动再审程序。2010年11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再次向省高院提出再审建议。2011年8月,安徽省高院回复称不需启动再审程序。
5000份申诉受重视
最终改判无罪
狱中的杨德武仍坚持寄出一份份申诉材料,这些材料最终引起了最高检的重视。2015年4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来信办理处收到杨德武申诉信,经研究决定于当年4月20日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交办该案,要求全面复查,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并上报办理结果。
2016年6月1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次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杨德武案的再审检察建议书。2016年8月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检察官袁孝宗成为杨德武故意杀人申诉案的承办人。袁孝宗说两次到监狱提审杨德武,发现了一些疑点。
去年11月,安徽高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杨德武无罪。已服刑16年的杨德武被改判无罪。
希望尽快破案
彻底还他清白
蒙冤16年后,51岁、已经失去居所的杨德武目前只能暂住在哥哥杨德文家中,“我一回来,看到我母亲,我都接受不了,她都80岁了。”
杨德文尝试让弟弟在自己的苗木公司工作,负责测量等一些简单事务。工作并不复杂,只需要记得测量周长、直径的不同树高位置和皮尺的标识。“教了好多次,可过一段时间,他又搞不清楚了。”杨德文叹了口气。
杨德武短期要做3件事:一是等着国家赔偿,目前已经向法院提交了申请;第二是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追究该案的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最后一件事是他心里始终放不下前妻对他的怨恨。他想跟前妻说:“我是被冤枉的,她母亲真不是我杀的,我真不是凶手。我希望公安人员尽快把案子破掉,还我一个彻彻底底的清白。” 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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