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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健品坑老要零容忍

来源:北部湾晨报 2017-04-13 15:05   https://www.yybnet.net/

近来,坑害老年人的保健品营销事件频频见诸报端。这些保健品营销骗取老人财物,损害老人健康,甚至还有老人被骗后走上绝路。如何规范和有效监管保健品市场,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一盒售价几百元的普通保健品,摆在商场保健品专柜里,可能很长时间都无人问津;换个场景、改个名字,通过一些所谓的“健康专家”“海归博士”一番折腾,它就可能以数倍甚至数十倍原价的价格卖给老年人。“健康牌”“免费牌”“旅游牌”“讲座牌”等是“保健品坑老”屡试不爽的营销招式,且招招都戳中老年人格外珍惜身体健康、不愿意给晚辈添麻烦的心理。尤其让老人招架不住的一张牌是“感情牌”,几乎成为这种吸血营销手段的“必杀技”。对老人无微不至,嘘寒问暖已是“标配”,有些保健品销售人员甚至当众下跪叫爹妈,为骗钱毫无底线。

扼住“保健品坑老”的喉咙,必须提高违法成本。“保健品坑老”频频发生,与低成本、高利润的现状不无关系。从经济角度剖析,一个成功的骗局,收益往往数以百万、千万元计,就算被查处,罚金可能只有数万、数十万元,两者不成比例,威慑力不足。假如,大大提高经济处罚力度,或支持受害者的高额赔偿要求,让欺诈行为无利可图,情况就会好些。从查处率角度窥探,由于此类骗局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与隐蔽性,发现与查处不易,查处率偏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某些人的投机心理。

和许多社会管理领域一样,现行体制对于保健品营销的监督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工商、卫生、食药监、公安等多部门的多头管理,导致各方管理责任不够明确、职责不够清楚、打击不够精准,偶尔还难免出现互相推诿、相互掣肘等现象。更深一层,法律供给也稍嫌不足。由于对这类行为的法律定性存在不同认识,各地对查处“保健品坑老”行为,多半是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规制力度偏弱。对于传销式销售或是销售伪劣保健产品,骗取老人巨额财物,应该考虑采用刑罚手段,加大惩治力度。 (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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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力 叶 言2017-04-1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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