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13日早上8时30分,一辆车牌号为甘A·399XX大客车从盘旋路由南向北行驶时,因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执勤民警随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是由兰州发往景泰的客运班车,当时车上载客20余人,在民警进一步向驾驶员了解情况时,感到驾驶人满口酒气,怀疑驾驶人石某有饮酒后驾车嫌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57mg/100ml,驾驶人石某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民警联系车主将车上乘客进行转运,驾驶员石某因饮酒驾驶被带至大队接受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员将面临罚款5000元,并处15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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