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
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
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
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都在传销范围内。
不难发现,上述实例及微商行业的现状中,带有传销色彩的手法已经十分普遍。“国内最大微商”摩能国际的诈骗手法便是在各地召开峰会,把几百人关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洗脑”。
上述资深微商对记者坦言,实际上不少微商模式与传销有类似之
处,如先要缴的纳会费或购买商品成为会员,需要发展下级会员等。
与传销不同的是,部分微商巧妙地规避了法律风险,基本都是打擦
边球,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高宇)记者昨日获悉,为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度过炎热天气,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炎热天气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