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禁止经销商一切形式的加价提车,经销商要明示汽车、配件的价格。买车时,如果经销商要求加价提车、强制加装装饰等,别担心,现在咱有尚方宝剑了,新《办法》明文规定:不允许经销商捆绑销售,明示汽车各种配件的价格,不能再收取额外费用。
新政策规定,提车时必须随车附带合格证。也就是说,你买车不会再碰到汽车合格证被经销商拿去抵押、交完购车款后提车很久也无法上牌的情况。
交强险费用上下浮动
交强险是每位车主每年必须交的,一般家用车的交强险费用是每年950元,而这次交强险新政将改变这一征收模式。一成不变的金额将变成上下浮动的费用,具体数额由车主前三年是否有交通事故来决定。如果在前几年发生的事故越多、造成的后果越严重,费用就会增加。
车船税税额上涨
从7月1日起,各类车辆税额上限即将普遍上涨。大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将调为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调为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调为360元至660元,普通家轿车由原来的180元上升至360元。同时,对征税对象也做了调整,原先免税的各类公车,也将与私车同一标准交税。
车牌选号范围扩大
刚刚启动的动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规定,车牌号码资源全部通过计算机系统公开向社会发放,发放方式全国统一,全部由计算机随机投放、自动增补。
车主可根据自身喜好,通过随机选号或自编自选两种方式自愿选号;随机选号由“10选1”扩大为“20选1”,号牌号码资源宽裕的地方可以扩大为“30-50选1”。
车牌号一年后
可“终身”使用
车主使用原车号牌的时限放宽,从原来的车牌号使用三年期限可申请,改为一年便可申请继续保留,同时将保留原车牌号的申请时间由6个月内放宽至1年内。
新规规定,旧车转让或报废后,符合号牌号码已使用一年要求的原车主,无论是再购买新车或者二手车,均可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原车主在一年内没有申请使用的,该号牌将重新进入选号池,向社会公开发放。
(综合)
6月20日起,公安部正式启动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7月1日起,商务部印发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实行……这些与你息息相关的汽车新规,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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