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晚,驾驶人杨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机动车脱审”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四项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当晚22时左右,市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在沱河路与西昌路交叉路口开展专项整治时,一辆灰色摩托车沿西昌路由南向北驶来,驾驶人发现执勤交警后,立即减速并试图调头。交警发现驾驶人的异常举动后,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中,该车驾驶人只能出示驾驶证,不能出示行驶证。交警将杨某带至执勤岗点,经测试,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4.2mg/100ml,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证据面前,杨某也对自己“酒驾”、“准驾不符”、“脱审”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四项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杨某交代,他当晚和朋友聚餐,饭后便驾驶朋友的摩托车上路,并片面认为“酒后驾驶汽车才是酒驾,驾驶摩托车不算酒驾”。对此,执勤交警明确指出其所驾驶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并详细地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执勤交警针对杨某的四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作出了一次记28分和罚款2100元的处罚。(孙同捷)
新闻推荐
□记者程向阳吴玉莲6月27日晚,一段在中心城区屯光转盘疑似飙车的视频在朋友圈传开,期间,摩托车驾驶员沿屯光转盘由天一国际往屯光大道方向压弯行驶,不料由于车速过快,车飞人摔。车速过快车飞人摔6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