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大畜牧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畜牧局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全系统上下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原则,多措并举切实抓好畜牧业安全生产监管。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管,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研究制定《畜牧行业安全生产企业监管工作意见》《畜牧行业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将全市32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54家兽药经营企业及604家规模养殖场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责任网格,确保监管无盲区。
落实安全生产包靠监管责任。推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地落实,探索实行“属地”兽医站、职能科室及领导班子成员多重“实名制”包靠监管模式,同时,专门成立安全生产督导组,对各兽医站、责任科室落实包靠监管责任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搞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切实抓好动物集中免疫工作,加强日常补免、环境消毒、疫情监测和检疫监管,加强活畜禽跨境运输、交易市场等关键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兽医经营告知制度,严格执行饲料兽药全覆盖抽检制度,加大“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和兽药残留的监测力度,重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强化养殖场和畜牧企业安全生产指导。指导规模养殖场完善消防设施,严格用电和沼气池(罐)安全管理,明确沼气池(罐)防火标志。指导畜产品加工、饲料、兽药企业加强高温高压、检验化验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科学安全管理易燃原料、危险物品,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畜牧业安全事故。
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汛期期间针对强降雨、洪水、泥石流、高温等灾害因素对畜牧业安全生产威胁加大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防范重点,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确保夏季汛期畜牧业安全生产。
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制定完善畜牧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作好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安全生产数据日报、周报、月报及季报机制,加强畜牧业值班值勤工作,不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准备情况检查,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本报通讯员王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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