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志宁 通讯员 赵静)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于7月至9月在全市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各相关部门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全面排查、分类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妥善处置重大案件,着力完善监管措施,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本次整治的重点领域为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投资机构、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等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款平台、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实施吸收资金行为的机构等。重点打击清理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等行为。
活动分为宣传动员、摸底排查、分类处置、巩固完善4个阶段。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第一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并向社会公布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举报电话或其他接受举报的方式。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
另外,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建立“街道办事处—社区—社区内部组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在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坚决阻断非法集资传播渠道的同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要建立本辖区、本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和检测预警机制,调度各方力量,针对重点领域、行业、动态,采取社会面排查、行业排查、互联网排查、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排查、发动公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广泛摸排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全面分析检测非法集资的风险状况。
对排查出的线索,从涉众人数及金额、涉及范围、集资人经营状况、参与人员情绪、资金兑付情况等维度进行深入研判分析,对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作出风险评估,妥善分类处置。对有非法集资风险苗头的非法宣传广告、非法室外广告招牌、街头门市等,依法及时查处、取缔;对有非法集资嫌疑、但证据不足的机构,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将其作为风险监测重点,降低非法集资发生概率。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惩戒各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快对积案的侦查、处置力度,加大对涉案财物的追缴力度,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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