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倩
进入暑假,很多大学生选择实习。近日,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反映,学校强制要求学生暑期到外省的富士康实习,如果不实习将影响毕业。
对于大学生来说,参与实习既能学以致用,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又能积累工作经验,为将来求职增加资历。学校安排学生暑假实习,或许是为了学生的前途着想,但为学生好并不代表就可以替学生做主,强制其参加实习。尤其是,还让学生“跋山涉水”到外省去实习,更让人费解。难道本市就没有实习单位?让学生踏上长途去实习,既增加了实习支出,也很不方便,遭到学生抵制也在情理之中。
大学生已经成人,他们有自我选择的权利,学校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学生实习,损害了学生的知情权与自主权。而不按照学校规定去做,就会影响毕业这样的附加条件,更涉嫌违法,不管是《教育法》还是《高等教育法》,从来没有将实习与毕业证挂钩的法律依据。
其实,近年来,一些学校强制实习的现象一再发生,除了一些教育者责任心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外,主要出于“校企牟利”的不当心理。这种“校企联合”不仅让学校赚得盆满钵满,而且让企业有了廉价劳动力,学生则成了个别学校赚钱的工具。上文中提到的强制实习有没有“校企牟利”尚未可知,这需要主管部门及时介入,查清事实,同时必须依法叫停强制实习,保障学生的实习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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