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
“11栋1楼1-3的房子只有50平方米,却挖出了7个房间300平方米的地下室。”6日,家住重庆巴南某小区的业主刘先生将自己用手机拍下的视频展示给记者。这样的情况让这栋楼很多业主很担心,怕楼房被挖塌。8月5日巴南区规划局表示,将要求对方停止施工。(8月7日《重庆晨报》)
住户利用居住1楼的优越条件,便掘地三尺,在地下任性违建,动静闹大了,可以预料经媒体曝光后,有关部门会毫不留情地对此违建地下室进行强拆。殊不知,拆除违章建筑,应该是建筑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有关部门实行关口前移,加强日常监管,将违章建筑扼杀在萌芽状态,就完全可以避免有违章建筑突破这道防线。可见,每一座违章建筑的横空出世,都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的恶果;而他们拆除违章建筑,只不过是在弥补过失罢了。
问题是,对于住户私挖建地下室的违建行为,远非拆违这么简单。因为其违建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共设施,侵犯了居民的利益,而且危害了公共安全,理应依法查处。在房价居高不下的当下,一些单位或个人想出许多近乎另类的“造房”方式,对于这种乱象,相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应依据有关法规进行规范,防患于未然。不要等违章建筑成了既定事实之后,再去进行监管和强拆,这样只会让城市管理者和违建者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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