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起,目前全国4000多家月子护理机构即将实施统一的国家标准,月子机构及其经营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簿等记录投诉的方式,在24小时内受理投诉,并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顾客投诉。
近日,记者从在北京召开的《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宣贯会上获悉,在经过两年多的专家起草、反复论证、征求意见以及修改完善后,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已于今年5月31日正式批准发布了这项标准,并将自9月1日起施行。业内认为,随着该国家标准的出台,以往由于缺乏行业准入规则和规范监管措施等原因而出现的行业乱象将受到严格规范。
据标准起草部门、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1月1日我国二孩政策全面实施后,月子护理机构出现井喷式发展。月子护理机构从2000年的几十家,发展到目前的4000家以上。
另据业内粗略估算,目前整个行业有几十万从业人员,每年服务的客户人群达几百万人次,并且还在以每年30%左右的速度递增。
宣贯会上,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刘玲在解读该国家标准时介绍,GB/T33855-2017《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适用于提供非医疗性母婴保健服务。标准从经营管理、从业人员、环境及设施设备、服务内容、专业技术、文件和记录、检查与服务质量评价、不合格服务的处置和服务改进、争议和投诉等方面,针对我国母婴保健服务行业的特点在服务的安全、卫生、专业和舒适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刘玲认为,该国家标准的出台,将实现母婴保健服务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及其经营场所能为消费者持续地提供规范化服务,推动行业达到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促进母婴保健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刘玲同时透露,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还发起推出了首个“全国保健服务行业诚信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安全、卫生、便捷的养生保健信息服务,平台引入责任保险,推动保健服务健康规范发展。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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