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了味的校园贷,还不起的“青春债”。曾经,校园贷只是卷入经济纠纷,而今利用其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已慢慢涌现。
几句蹩脚的说词,就能让受害学生相信“校园贷借款不用还了”;一个漏洞百出的骗局,竟然能让受害大学生心甘情愿交出个人身份信息。麦积警方破获的这起利用校园贷实施的诈骗案,最令人痛心的是涉案学生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的严重匮乏。
网络借贷平台校园贷业务存在三个隐患:虚拟性强,监管难度大,隐蔽性强。大学生群体社会经验不足,很容易陷入其中。因此笔者认为,高校对大学生的诚信和风险教育亟待加强,让学生明确意识到,个人身份信息绝对不能轻易交给他人。学生们还应该尽早建立风险意识,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大学生要避免陷入“校园高利贷”的陷阱,首先,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要知道,大学生在没有经济独立之前,用高消费满足“虚荣心”,甚至当做炫耀的资本是极不可取的一种行为。
其次,大学生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遇到关乎自身信息、财产安全的事情,要多方求证,不要轻易相信骗子的一面之词,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身份复印件要注明使用用途,防止盗用。大学生多数都已成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对自己负责,不论是面对校园贷还是未来不可知的社会风险,大学生都应该不断提升自我辨别的能力,防止被骗子利用,保护好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
第三,随着社会征信系统的完善,个人信用行为将越来越公开,大学生的信用意识也亟待加强。即便在进行超前消费时,也要仔细斟酌,做好事前的预算,确保自身具有还款的能力,贷款后要及时还款,避免因拖延还款而造成更大的损失和不良信用记录。
此外,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部门也应该负起责任,还学生一个安全、干净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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