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记者叶昊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近日公布两起特别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两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对57名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66名事故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通报建议。
这两起特别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及责任追究的基本情况是:
2016年10月31日,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82万元。这是一起因超层越界、违法开采而导致的责任事故。
2016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99万元。这是一起因越界开采、违法生产而导致的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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