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三轮摩托车肇事伤人逃逸,肇事司机逃离现场后将车身原有的厂家商标全部撕掉,试图逃避抓捕。昨日,记者从交警市北大队获悉,经过连续多日蹲点排查,民警将肇事司机陈某抓获,并通过肇事车细微的碰撞痕迹对比,迫使陈某供述肇事逃逸的事实。陈某因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肇事逃逸,受到罚款24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行政处罚。
摩托车撞人后加速逃跑
8月22日下午1时许,交警市北大队事故科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延吉路无名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伤人逃逸案。一名伤者倒地受伤,肇事司机驾车逃离现场,伤者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经现场勘察,现场没有任何有价值痕迹和物品。一名目击者告诉民警,事发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延吉路由东向西行驶,右转弯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自行车驾驶人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周边市民看到三轮摩托车不停车,就大声呼喊提醒他“撞人了”,让其停车。但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对此不闻不顾,反而驾车加速逃离现场。
肇事摩托车“改头换面”
事故科民警调取案发地附近监控发现,肇事三轮车沿事发地点一路向宁夏路方向逃逸。为了掌握其行驶轨迹,民警沿肇事车逃逸方向调取了大量监控和交通智能卡口资料,对案发前后一段时间肇事车的行驶轨迹分析研判。发现肇事三轮摩托车每晚都停在宁夏路某小区附近。民警判断肇事人居住地应在此附近。办案民警多次到小区附近摸排,发现一辆和肇事车辆相似的摩托车。但肇事现场监控画面显示,肇事车辆车尾部有“××摩托”四个字,该车没有,同时,肇事车后轮两侧也有字,嫌疑车也没有。民警仔细观察发现,嫌疑车上有许多不干胶贴被撕的痕迹,很可能是原有的不干胶字被撕掉。9月4日下午,多次在此蹲守的民警将嫌疑人陈某抓获。
细微痕迹成断案铁证
陈某到案后拒不承认自己曾经驾车肇事逃逸。民警经对肇事三轮车与电动自行车痕迹比对,证实三轮摩托车前轮印痕与自行车前叉碰撞痕迹完全相符,该三轮摩托车就是肇事车辆。在证据面前,陈某对驾车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陈某供述,肇事逃逸后,怕被监控拍到,他将车身上多处有明显特点的不干胶字、商标全部清理掉,以此逃避追查。陈某因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肇事逃逸,被市北交警处以罚款24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行政处罚。(记者 赵健鹏 通讯员 张月军 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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