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将至,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清真食品管理,从严治理“清真概念泛化”乱象,维护食用清真食品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市民委召开专题会议和下发通知,安排部署“两节”期间全市清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节日期间清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市食药监、工商、公安、质检、畜牧等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清真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针对工作中薄弱环节,认真制定监管工作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春节期间清真食品安全。
二是突出重点,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各县(区)民宗局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清真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专项检查。要突出重点,围绕是否符合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是否申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清真食品流通经营环节相关规定,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清理、查处和取缔“清真不清”、“假冒清真”、“清真概念泛化”等问题。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县(区)民族部门要以春节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清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清真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引导他们自觉依法诚信经营,共同构筑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良好环境。
四是严守岗位职责,做好清真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各县(区)部门要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对群众反映的清真食品安全问题要迅速反应,果断处理,及时反馈。一旦发生清真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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