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少娟】为有效打击和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1月起,秦州城区交警大队科学调整勤务,在重点路段采取错时执勤,以早晨、午后为重点时段,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近日,秦州城区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城区泰山路进行酒驾醉驾查处时,发现一辆黑色丰田轿车驾驶员邓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交警随即对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4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邓某供述,其与朋友一起饮酒有些过量,但是觉得过了一夜了应该没事,就驾车上路,没曾想行驶不久就被交警查处。民警对邓某进行批评教育后,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因身体差异,每个人对酒精的分解能力不同,宿醉次日仍有可能构成酒后驾驶。交警查酒驾将不分白天还是晚上,甚至不分时间段,风里雨里、各大路口等你。请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也请广大驾驶员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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