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建议将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纳入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抵扣范围。同时,缩减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增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缓解购房压力。”1月26日,浙江省人大代表、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沸向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建议》。
“打个比方,如果个人税前月收入为一万元,其中3000元用于租房,这3000元与社保、公积金等一样,在征税前扣除,但承租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作为证明。”陈沸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他表示,浙江“城中村”改造持续推进,新增大量拆迁租住需求,每年留在城市的年轻人也需要租房。但从供应看,去年浙江成交1895宗地块,建筑面积11205.5万平方米,其中仅一宗建筑面积89897.8平方米的地块用途为“租赁住房”,房源供应严重不足。此外,拥有房产的市民在子女上学、落户等方面有明显优势,租房者难以平等享有公共服务。
陈沸建议在城市土地供应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规模,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探索住宅用地土地年租制,租赁期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期限一致,租金设定既可与相同地段的土地出让金挂钩,也可参考相同区域的住房租金,支付方式上按年支付,降低租赁住房开发成本。
“立法层面,建议研究起草《浙江省住房租赁管理条例》,规范市场租赁和公共租赁住房行为,加强承租人合法权益保护,切实推进租购同分、租购同权,让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陈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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