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夜,浙江杭州警方在一处待拆迁房屋中发现一名冻得发抖的小伙子,在救助过程中发现,他两年内被全国各地救助站救助过234次。他表示,想游遍全国,每到一个地方,没钱了就以“驴友”的名义乞讨,讨不到钱就住桥洞、废弃工地,连饭都吃不起的时候就去救助站。救助站帮他买好回老家或上级城市的车票后,他常在中途下车,已到过60多个城市。
(1月31日《北京青年报》)年纪轻轻的不去工作赚钱,一门心思想着“穷游”;家里有妈妈、有哥嫂,因为好吃懒做不听劝,就离家出走,连过年也不回……这样的人,与其说他是中了“穷游”的毒,不如说是懒散成性享受惯了救助制度的福。说白了,这就是一个假冒“穷游者”之名的流浪汉。关键是,这样的流浪汉一次次地消耗着宝贵的救助资源,很令人着急。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杭州救助站为其提供回家的车票后,他却在临走前留下这么一句—还是会中途下车,继续旅行。这便意味着,这次救助等于是无效的,他的目的地似乎永远是“下一个救助站。对他而言,各地的救助站履行规定程序,恰是可以利用的绝好漏洞,这样的“碰瓷”简直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不必冒伤筋动骨的风险,安全;有吃、有喝、有车票,舒坦。两年内,接受各地234次救助站的救助,就为了混几顿嗟来之食,拿一张“打发走”的免费车票,这样的人生追求,可悲、可叹,至于所谓的“穷游”,也已然只剩下了“穷”,不思进取、甘于堕落的令人绝望的穷。
遗憾的是,现实中类似这种“专业吃”救助站的人并不鲜见,各地救助站多数情况下也拿他们没办法。在这些人看来,救助制度就是“养懒汉制度”。尴尬的是,目前好像也没有规定,一个人多长时间内只能被救助多少次,而就算各地救助站有类似“短期内不得重复救助”的规定,但“懂规矩”的人不在一个地方求助,别处的救助站也没理由不救。更关键的还在于,救助了这种人固然有被“碰瓷”之嫌,但若不救助,一旦出了问题,本能地同情“弱者”的舆论极有可能不会站在救助站这边。像杭州警方发现的这名“穷游”者,雪夜里拆迁房中冻得瑟瑟发抖,救助显然是必须的。
问题的复杂之处还在于,救助流浪人员是义务,但如何辨别无家可归者与碰瓷者,却并不容易。为此,不妨探索一下“救助者黑名单”制度,在技术层面做一些尝试:可对救助对象做出明确界定,尽可能筛选出“碰瓷”者:在救助方式上可区别对待,有劳动能力与缺失劳动能力的,救助措施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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