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记者 李晓)2月26日,记者从莱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品风险隐患,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莱城区于2月9日开始对风险较大的肉制品、酱腌菜、糕点等生产单位、群众消费比较集中的区域批发市场1家、农贸市场(集贸市场)4家、大中型超市12家、年夜饭承办单位19家等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活动,由各分管领导联系所在镇(街道)食安办,共同组成执法小组,对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这次主要监督检查了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炒货、蔬菜、水产品、蛋、元宵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此次活动共检查相关餐饮、流通单位126家,对购进食品原料索证索票不全或购进查验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18条,立即整改10条。
工作人员检查肉制品销售者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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