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赣州市中心城区五区联动、一体化发展,统筹协调东部、南部城镇群联动发展,研究协调瑞金、龙南次中心城市建设……
近日,赣州市政府出台《赣州市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建立和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协调机制。
主要工作职责
? 统筹研究协调市域层面在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和“一带一路”节点城市规划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整体加强市域层面的空间资源的管控能力;
? 统筹推进市中心城区五区联动、一体化发展。按照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目标,重点推进五区互联互通、均衡化发展;
? 统筹协调东部、南部城镇群联动发展;
? 研究协调瑞金、龙南次中心城市建设,推进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三南”一体化发展、会寻安生态经济区等重要平台规划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加大对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力度;
?评估各县(市、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推广主要经验和做法,并提出意见建议;
?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事项;落实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事项。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制度》明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应急办、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工商局、市防震减灾局、市行政审批局等29个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结合部门工作职能,《赣州成立城市工作联席会议》确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编办
指导五区整合归并市级执法队伍,实现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配合“多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负责核定五区规划管理机构的编制。
市政府法制办
负责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城市规划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市政府应急办
负责协调指导城市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
市发改委
协同做好赣州市空间规划、“三南”空间规划的编制实施及信息平台的建设,指导其他县(市)空间规划的编制及“多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协同做好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申报立项。建立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机制,推进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
市城乡规划局
协调建立市级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推动建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审查备案制度、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城市总规划师制度、重大城市规划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赣州市空间规划、“三南”空间规划的编制及“多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指导其他县(市)空间规划的编制及信息平台的建设。牵头做好我市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城市科学发展。将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城市规划,逐步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指导市县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协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城市工作培训。
市城乡建设局
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城市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工作,牵头做好新型城镇化攻坚战、特色小镇、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协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城市工作培训,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城市科学发展。指导市县加强城市建设工作。协同做好城市“双修”、城市设计、乡村振兴发展工作。
市城管局
负责加强对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等重大环卫设施选址等工作的指导、督促。协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城市工作培训,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执行城市“绿线”规划管理。协同推进城市“双修”、城市设计、海绵城市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管理城镇建设用地。协同赣州市空间规划、“三南”空间规划的编制及“多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协同做好我市城市“双修”、城市设计工作。
市环保局
负责城市生态红线管理工作,加强城市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协同推进赣州市空间规划、“三南”空间规划的编制及城市“双修”、城市设计等工作。
市工信委
协调通信运营商推进城市光纤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等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协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安全运行能力。负责推进“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纳入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
市公安局
负责依法处置妨碍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依照法定程序处理涉嫌犯罪行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收集城市交通数据。依托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实现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
市民政局
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建设,形成以社区为基础,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级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发挥社区管理作用,落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管理服务责任,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制度和机制。协同指导市县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市财政局
负责保障城市规划编制经费,指导县(市、区)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城市管理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健全城市管理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装备、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协同做好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
市人社局
建立符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职业特点的职务晋升和交流制度。负责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开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执法人员录用等工作,接收安置军转干部,落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做好城市机场、国省道建设,城市物流体系构建协调工作。
市水利局
负责指导城市防洪及河湖水域管理工作。协同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执行城市“蓝线”规划管理,推进城市“双修”、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等工作。
市林业局
负责加强森林公园绿地建设管理。协同改善城市植被自然生态系统。协同推进赣州市空间规划、“三南”空间规划的编制及城市“双修”等工作。
市商务局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配套完善菜市场功能服务,加快推进集贸市场、菜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社区蔬菜便利店等便民市场建设,指导发展商业配送智慧应用。
市文广新局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配套完善城市文化服务设施,开展城市文化遗存普查和抢救性保护工作。进一步做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加快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向全社会开放。协同加强城市“紫线”的管理。
市科技局
负责指导、支持开展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及城市应急相关关键技术研究。
市教育局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完善教育设施的建设。
市卫计委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配套完善城市医疗服务设施,积极发展城市医疗服务智慧应用。配合做好医疗垃圾集中处理。
市统计局
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考核评价,负责将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市安监局
负责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协同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城市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求援能力。
市人防办
负责加强城市人防设施和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协同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参与完善城市应急处置、安全监管机制建设。
市工商局
负责加强城市工商企业经营,协同建设建筑、房地产行业等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
市防震减灾局
负责协调指导城市地震应急处置、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协调推进城市综合防灾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城市抗震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危险源及生命线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
市行政审批局
配合市中心城区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和使用;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在造、网上审批、并联审批。
(原题为《围观!《赣州市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28个部门明确分工》)
新闻推荐
□三年级二班谢伯章假如我是一名发明家,我就会发明一种衣服,我发明的衣服可不是普通咱们穿的衣服,而是一种多功能的衣服。我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待了三天三夜,终于把我的多功能衣服给做好了。现在,我就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