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晚刊讯(记者 韦朗城)近日,为切实增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督导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复工前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并由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
《通知》指出,春节过后,建筑工地将陆续复工,外来(新进入建筑业、岗位变换)务工人员将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如果不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不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出现思想涣散和麻痹大意,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因此,《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务必有针对性地做好上岗前培训、复训等,确保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复工前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并由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春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检查资料应在项目部归档备查,未经检查合格、未经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擅自复工。凡是未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而擅自复工的,或者虽开展了检查但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治理,或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未到岗擅自复工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做好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进行处理。
另外,记者了解到,此次建筑工地督导检查还特别对项目部作出要求,项目部必须对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签字记录。要求项目部采用可视化技术交底方式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教育的内容应包括预防机械伤害、高空抛物伤害、爆炸伤害及预防火灾、触电和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职业病预防常识等,未经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通知》特别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实施严管重罚,通过严管重罚责任单位,倒逼安全生产制度有效落实。凡前期手续不完善即强行开工的,要严肃追究建设单位责任;凡重大危险源不公示、不论证等,按一般作业操作的,区分不同情况追究施工、监理单位责任;对新工人、转岗工人不培训即上岗而酿成事故的,要严肃查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对因建筑市场混乱而管理无序,已酿成事故或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的,除追究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之外,还要将情况通报项目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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