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广春
“交警同志,这种情况下对方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近日,一则视频在网络上走红,视频中面对交警的定责,一男子一遍一遍地追问。据报道,该视频是在一交叉路口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自南往北闯红灯进入路口后,与自西向东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章某受伤。最后,交警给出的认定是电动车驾驶人负全责。
这起事件说明,在交通法规面前,并没有弱者强者之分,只有守法与违法之别,非机动车如果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同样也要承担责任。
诚然,在道路交通环境下,与钢铁铸成的机动车相比,非机动车骑车人或行人永远是经不起碰撞的弱者。一方面,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快、车身重,惯力作用会给非机动车、行人形成太大的威胁;另一方面,机动车上路行驶都会购买相应的保险,一般交通事故并不需要机动车驾驶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而非机动车、行人因为没有保险而面临太多危险。
因此,非机动车、行人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以后,也很容易让人对非机动车、行人产生恻隐之心。即使机动车根本没有违法,也希望能让机动车承受一定的责任,以弥补非机动车当事人或行人在事故中受到的伤害。现实中,交警对交通事故分析定责,也的确会传递着这样的信息,事故中的非机动车或行人往往不思己过,反而误认为法律有保护所谓弱者的规定。
交警“教科书级”回复电动车一方的短视频走红,对普通百姓的习惯性认识是一个意外的冲击和回应。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因为违反交通法规要负全责,机动车依法行驶不承担一点责任,颠覆了许多百姓头脑里的固有认识,受伤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会有些委屈甚至不服,但其警示意义却很大。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受伤但没有危及生命,是一个教训,也是一次侥幸。这一违法交通行为付出的代价并不大,但一定能带来触动,其他市民群众也能受到启发和教育。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警执法只有一视同仁,既依法处罚各类违法交通行为当事人,又不对非机动车、行人法外开恩,才能逐渐培养所有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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