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淳艺
近日,“贵阳一女子被合租室友带来的三名男生砍伤”事件引发网友关注。4月23日,贵阳女子刘雪琪发微博称,3月15日凌晨4点左右,她在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K区合租房里被三名男子和一个女孩故意伤害。24日下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发布通报称,截至4月24日13时,四名涉案人已全部归案。(4月25日《北京青年报》)
“报警1个月”不如“发帖1天”,俨然一出现实版的黑色幽默。这个本身并不复杂的普通案件,为什么最终演变成为公共舆论事件,值得反思。
虽然调查是需要时间的,我们不能因此就判定警方失职渎职。但是1个月和1天的对比,还有一些让人无法理解的细节,比如当事人说,“当时合租室友甚至都已经到派出所去了,民警给她录了一下口供,就把人放走了”,肯定会引发公众联想。如果警方被误解了,还请及时公开更多案件信息,给受害人一个说法,也给舆论一个交代。
如果警方确有失职渎职行为,那么正如刘雪琪所言,“内心比脸上的伤还要痛,最伤心、最难过的是那些警察的冷漠,还有他们的态度”。发帖1天即抓人破案,非但不能为公安机关加分,反而衬托出之前的办案迟缓、效率低下。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无法弥补当事人的身心创伤,无法挽回受损的警方形象,必须依法问责,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交代。
这起事件并非偶然个例,“上访不如上网、闹大才能维权”成为某种潜规则。许多通过正常渠道迟迟不能办理的事情,一捅到网上就能迅速得到解决。去年从湖北黄石到武汉打工的傅女士,9次办理居住证都没办成,通过网络曝光后,辖区公安分局主动与其联系,很快就办好了。有关部门对于舆情的快速反应值得肯定,但工作不能总是被舆论推着走。必须对此深刻反思,进一步转变作风,主动作为、提高效率,让公众的正当诉求都能通过正常渠道得到妥善解决。但愿“报警1个月”不如“发帖1天”、“9次办证不如1次曝光”的尴尬不再上演。
新闻推荐
日报消息(见习记者邱丽花)近日,阳和堤犁头咀高水高排暗涵工程4标段建设范围内征地拆迁工作,随着最后一座房屋倒塌的一声巨响全部结束,这标志着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将对高水高排暗涵工程建设工作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