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想象得到,因官方权威结论的缺位,网友们会怎样地“脑洞”大开。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哪一种猜测在舆论场上发酵,都无法避免误伤,可能伤及企业品牌,可能伤及个人信誉,也可能伤及相关部门的公信力。
“失控奔驰车高速狂奔”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在对事发车辆进行检测后的一个月,奔驰车主薛先生收到了检测机构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发来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2018年3月14日车辆在连霍高速相关路段行驶过程中不存在失控情况。
回顾这起事件,驾车行驶在连霍高速上的车主薛先生,以“车辆无法降速”为由报警,豫陕两地交警调动大量社会资源为其清理道路,上演了一幕“中国版生死时速”。事件曝光后,很快有专业人士和媒体指出疑点,指出薛某有“报假警”的嫌疑,并呼吁警方深入调查。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当地警方确实体现了谨慎的执法态度,但在司法鉴定已经做出的新情况下,是否对车主薛某追责不应回避。
早在事件发酵之初,因“失控奔驰车高速狂奔”过于离奇,且车主薛某在接受采访时屡屡闪烁其词,对其展开调查并追责的讨论就已经开始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谎报警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也是警方对“报假警”的一般性处理。既然司法鉴定已经作出,涉事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几乎已经确认薛某“谎报警情”,考虑到事件影响之广,也绝不是“批评教育”可以解决的。
然而,事件并没有朝“理应”的方向发展,这更让人感觉扑朔迷离。就在司法鉴定结果出炉后不久,有媒体联系到车主薛某,他表示尊重结果,却没有对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表现出丝毫担忧。而与此同时,三门峡市高速交警支队则回应“没有从官方途径收到鉴定结果”“鉴定并没有经过交管部门”,似乎对鉴定结果并不认同。车主与警方的表态,或明或暗地指出了事件还有另外的可能性,这不由得令人感到更加疑惑。换言之,公众等待了一个月的司法鉴定结果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
可以想象得到,因官方权威结论的缺位,网友们会怎样地“脑洞”大开。如果说鉴定结果真是有效,车辆失控也是事实,或许只能用“超自然现象”来解释了。除此之外,人们也只能认为车主、警方和鉴定机构之中,一定有一方或几方在说谎,至于谎言在掩盖什么,恐怕还会有更多异想天开的“解释”。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哪一种猜测在舆论场上发酵,都无法避免误伤,可能伤及企业品牌,可能伤及个人信誉,也可能伤及相关部门的公信力。
真是在拍中国版《生死时速》的话,开放式结局也未为不可,但这是一起涉及公权力且动用了相当多公共资源的公共事件,就绝不能留下“问号”。企业和个人确实可以放弃继续讨要说法的权利,但当地警方没有任何理由以牺牲公信力为代价息事宁人。更可怕的是,如果事件到此为止,这种“顾虑过多而不深究”的行为方式,很可能会被别有用心者利用,使公权力被玩弄于股掌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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