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险境,如何求助?遇到坏人威胁,应当怎样“智取”?在第一堂“童心课堂”上,身为公益辅导员的陈莉检察官与孩子们分享了8个自我保护的知识要点。
一、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二、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发现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纸条等适当办法发出求助信号,通知民警、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三、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声称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四、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五、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严重,自己和家长都无法解决,应果断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六、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记得越多越好,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七、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贪点小便宜的人往往容易上坏人的当。
八、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律,做合格的中小学生。平日不要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打主意的机会,避免留下受侵害的隐患。如果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侵害。
记者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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