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方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活动,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等”。事实上,很多人把保健作为一种疾病的治疗手段,包括很多保健养生机构也堂而皇之地宣称自己有怎样的功效,让大众对真正的医疗和养生保健发生概念上、理解上、认知上的偏差,贻误病情不说,甚至还有可能导致疾病的加重。
为什么很多保健养生机构敢于夸海口,敢于以诊疗之名进行保健之实呢,很关键的一点,是他们故意混淆两者之间的差别,在利益的唆使下,根本不会考虑患者正在所受的身心摧残,所以,很多患者钱花了,但到头来却没有效果,反倒将这顶帽子扣在了传统的养生上,进而让我们的中医蒙羞。
同时,很多的大众缺乏基本的辨析能力,得病后,总想通过最简单最快捷的办法祛除病痛,在这种心理下,很容易走上外露,不到正规的医院做检查,反而深信保健机构工作人员的解释和说明。实际上,很多保荐机构的工作人员只是保健师,他们只懂得基本的保健养生的知识,却对诊疗知之甚少,却敢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出现的事故不在少数。
此次相关部门对中医保健的乱象说不,只是从保健养生范畴进行了相应的规范,但真正的难点在于有效的监管。我们都知道卫生部门主管医疗机构,对养生机构无执法与处罚权;工商部门主要负责企业主体资格审核、经营行为规范及消费纠纷查处,难以监管养生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专业;而保健品药品归食药监部门管,但也不是所有养生机构都出售保健品药品。
在保健养生乱象丛生的当下,从监管进行权责的细化和梳理,以及主体监管的明确,才是重中之重。所以,在机构改革的大浪潮中,对保健生养的监管优化统筹,真正有管优管,权责明晰,方为解决之道。(G)(2)
新闻推荐
7月就业高峰期来临。今年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820万,再创历史新高。一方面,新动能新产业的快速增长以及创新创业活力的不断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