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普及学生游泳教育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要切实把游泳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力争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全省大中学生人人会游泳。(7月12日《南方日报》)
近年来,许多学校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不可谓不重视,上级教育部门也是三令五申地下发各类文件,要求做好有关工作,但每年依然会有人溺亡,据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一项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5万名0~14岁少年儿童死于意外伤害,其中因溺水身亡的少儿达2万多名。
屡屡发生的悲剧表明,即使老师和家长一再提醒,还会有学生抵挡不住亲水的诱惑,偷着跑去游泳或戏水。再加上我国江河湖泊点多面广,纵然有关部门对相关水域拉网式巡查,也可能防不胜防,无法做到百分百及时发现和制止下水行为。
必须承认,亲水是孩子的天性,炎炎夏日到水中嬉戏,享受难得的清凉,是许多孩子的夏日最爱,如果一味禁止反而会让孩子们产生逆反心理。而相关调查显示,近九成农村孩子不会游泳,甚至不少在长江边、黄河边长大的孩子也是“旱鸭子”。因此,笔者认为,针对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除告诉学生到野河游泳十分危险之外,从生存技能教育的角度来看,教会孩子游泳,非常必要。须知,这一来可以锻炼身体,二来在遇到落水溺水时有一定的自救技能。
而广东省教育厅变被动应急为主动预防,提出“力争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全省大中学生人人会游泳”,无疑体现了教育管理部门的责任担当,同时这也是学生安全管理方式的一个进步。当然,防学生溺水从来都不只是教育管理部门一方的责任,还应获得包括学生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更多重视。唯有学校、社会、家庭形成合力,才能及时为孩子们补上游泳技能这一“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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