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巷议
□湖南范军
2018年7月中旬,位于郑州的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两名学生向记者反映,他们毕业时有一门课程未过,无法正常毕业。学院表示,不管几门课程未过,都需要交一年学费1.4万,把学分修够,才能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据澎湃新闻7月21日报道)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改按学费制收费后,高等学校可以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收取学费。”据此可知,高校向补考不及格学生收取重修费并不违规。然而问题是,动辄就上万元的天价重修费,成了挂科学生不能承受之重,明显是“坐地起价”,也涉嫌借机敛财,应当予以规范。
安于现状、失去进取心、沉迷游戏、荒废学业的学生确实存在,上述《通知》允许收取重修费,带有明显的惩戒目的。《通知》规定,重修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费用标准”。一些高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可能是基于抬高惩戒力度,防止学生挂科的出发点。可是天价重修费已经脱离了惩戒的初衷,透露出冰冷的“成本意识”。
挂科重修需要重新开课,确实给高校管理带来了麻烦,也可能影响学校声誉。但基于这样的成本意识就擅自违规提高收费标准,很不厚道,也难怪有学生吐槽“毕业率低对学校是好事”。重修费可以收,但收多收少,不能由学校说了算。既然高校学分制收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才能执行,那么高校重修费也应当纳入部门监管。针对中原工学院亚太国际学院的天价重修费,央视曾于2016年3月21日进行了专题报道,此次其信息商务学院故伎重演,正说明了监管的必要性。
让人欣慰的是,目前不少高校已经取消或原则上取消了重修费的收取,取而代之的是更加严格的的学位制度和补考制度。加强对大学生平时学习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从源头上减少大学生挂科现象,才是更为合理、更具人性化的“成本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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