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针对老年人编造所谓国家报销保健品费用的政策,诈骗54名受害人75万余元。高新警方经缜密调查,将这一电信诈骗案破获。7月19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对陶某等18人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陶某获刑11年,被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汪某康等17人获刑一年零九个月至六年零六个月不等,被处5000元至60000元不等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还被害人。
冒充中国中医科学院,组团诈骗
陶某长期从事电信诈骗,他所在诈骗团伙获取受害人信息后,成员间互相配合,根据话术剧本作案,一名团伙成员给受害人电话,冒充中国中医科学院的工作人员,编造所谓国家报销保健品费用政策,称达到国家报销标准,可以报销大部分费用。如果受害人感兴趣,犯罪嫌疑人过几天会再次给受害人打电话,称走报销手续需要受害人先交税费、密码费等费用,报销后费用一并退还。
随后,另一名嫌疑人冒充会计,联系受害人称马上汇钱,让受害人到银行查询。受害人没有收到钱打电话询问时,嫌疑人会称会计疏忽打错账号,但还可以挽回,让受害人等待。随后,各种角色登场,编造打给受害人的账户被冻结等名目,一步步诱使受害人打钱,直到受害人发觉上当。
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高新区一名受害人上当后报案,高新警方经缜密调查,将该电信诈骗案破获,挽回50多万元钱款和1辆赃车。
54名被害人中招,被骗75万元
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3月份,陶某从宗某的武汉市明澜商贸有限公司离开另行成立公司,带走被告人汪某康、周某等人。宗某同意,并提供3万元的运作资金、客户信息等帮助。
陶某在武汉市徐东区、青山区租赁办公楼,购买办公设施等,纠集被告人汪某康、周某等人组成诈骗团伙,其负责整个团伙的组织运作,汪某康和周某是主管,各负责一小组。
各被告人相互配合,通过冒充中国中医科学院工作人员,骗取54名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752823元。
7月19日,法院对陶某等18人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陶某等18人被判诈骗罪,其中陶某被判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汪某康等17人被判一年零九个月至六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至60000元不等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还被害人。文/图本报记者宋树云通讯员石凌云刘恩科
新闻推荐
晨报讯(YMG记者李俊玲通讯员朱军)2018年7月的一天晚上,吕某来到开发区某路段,见四周无人,迅速砸碎了停在路边的一辆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