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早上7:10,江苏省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新学期第一次学情调研考试初二数学正式开考。然而,有6个考场的考生并没有如约拿到试卷。直到10分钟后,考试才得以正常进行。这意外的10分钟,“作案者”是该校教师邱明亚。他在开考前,将6个考场的试卷锁在了教务处柜子里,后经校领导和教务处负责人斡旋,他在7:04将考卷“释放”。当天,邱明亚因“扰乱单位秩序”,被阜宁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日前,邱明亚对此表示,学校组织期中和期末考试之外的考试,违背了教育部门的规定精神,他有权利阻止学校的“违规考试行为”。同时,他认为阜宁县公安局将他行政拘留的做法毫无道理。因不服治安行政处罚,他向相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月23日,案件在江苏省建湖县法院开庭审理。原告邱明亚,被告阜宁县公安局以及本案第三人阜宁县实验初中均发表了意见。
反映无果将试卷锁进柜子
现年58岁的邱明亚是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教师,曾从事英语教学,现工作于学校德育处。据邱明亚陈述,今年3月27日,学校组织初一学生进行学情调研考试,他认为考试违背了教育部门的文件精神。28日早上,初二数学开考前,他先是给学校教务处领导反映情况,“我说你们不知道这是违规的做法吗,他们只是一笑了之”。邱明亚表示,此后他又打电话给阜宁县教育局局长蔡卫国,同样没有得到答复。于是,在6:50,“为了维护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的权威”,他将6个考场的数学试卷锁在了教务处柜子里。此后,多位校领导及教务处负责人和他斡旋。“他们说我无权阻止,出了问题我要负责,我说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后经劝说,他才交出试卷。在当天上午,邱明亚被带至阜宁县公安局。
阜宁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被处罚人邱明亚拿走试卷的行为,影响了考试的正常进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其行政拘留5日。邱明亚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判令被告向其公开赔礼道歉,挽回影响,恢复名誉。庭审中,阜宁县公安局认为,邱明亚擅自将试卷锁进柜子里,导致学校考试推迟,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
考试是否违规成庭审焦点
学校进行学情调研考试是否违规,成为庭审争议焦点。
邱明亚认为,学校组织的违规考试,不在“正常教学活动”范围,因此自己的行为并不算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反而是促进了学校正规办学。他拿出的依据是江苏省教育厅于2017年10月公布的苏教基﹝2017﹞20号文件,文件规定,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内容。小学每学期组织统一的考试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邱明亚认为,学校在期中和期末考试之外进行学情调研考试,超出了文件规定次数。
该校出庭应诉的副校长马志斌表示,学情调研考试形式上是考试,“但实质上是调研,对老师没有奖惩,对学生也没有排名,纯属教学情况的一种反映。文件规定一个学期不得超过两次,我们那次考试才第一次,所以在当时来讲,那次考试跟文件精神不冲突。”
阜宁县公安局表示,省教育厅文件并没有授权任何人有权利阻止学校作出的规定,而邱明亚擅自拿走试卷,造成学生无法正常考试,此行为已严重扰乱教学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理应受到治安处罚。经过2个小时左右的庭审,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据澎湃
新闻推荐
什么是梅毒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危害最大的一种性传播疾病,其传染性强,可引发多种器官损害,甚至危及生命和下一代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