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郑慧明)为确保区内企业做到初期雨水有效收集,后期雨水合法有序排放,杜绝企业雨排口违法排污,东至经开区多管齐下,重拳出击,规范企业雨污水排放。
雨污分流,分类处置。要求企业定期对初级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进行全面排查,保持常空状态,以便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能够完全收集。组织南大盐城环保工程研究院专家对企业涉水关键部位等进行全面排查诊断,落实防腐、防渗漏措施,杜绝污水“跑、冒、滴、漏”,严禁污水进入雨水系统及外环境,确保完全收集处理。强化雨污分流系统日常管理,确保污水回抽到污水处理系统,严防进入雨排系统。
智能监管,严格排放。制定《企业雨排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企业雨排口在线监控设施运维管理,设定企业雨排水质在线监测限值,严格企业雨水排放条件。对数据未接入或传输不正常的企业,一律禁止排水。
强化执法,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经常性环保检查和执法检查,强化雨期等特定时段企业雨排系统监管,并对企业外排雨水开展监督性监测。对违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将依法从重从严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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