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昆山砍人案”引发的各种热议,目前还在持续发酵中。事情的大致过程并不复杂:8月27日晚,在江苏省昆山市街头,一辆宝马车在实线变道时,因为干扰了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骑行的一辆自行车,而与自行车车主发生冲突。在争执过程中,刘某某从车中取出一把长刀砍向自行车车主于某某。此后,剧情反转,长刀掉落,被于某某捡起反击刘某某。最终,刘某某在冲突中被砍重伤,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之后,由于案情的反转性质,很快在微信朋友圈里迅速蹿红。继之引起的一个话题是:自行车车主于某某“抢刀反杀”的行为到底属不属于法律层面上的正当防卫。
对此,昆山警方已于9月1日下午正式发布消息,确认于某某属于正当防卫。而在这个问题之外,我们所真正关心的是,为什么这样一件轻微的交通剐蹭事故,最终会演变成一死一伤的刑事案件?这恐怕才是此次“昆山砍人案”在排除个案的特殊性之外,一个值得我们认真反思的地方。
如果从这个角度看问题,也就不能不正视一下我们这个社会所存在的日趋严重的极端化和暴戾化倾向。如今,只要留心一下,就会发现在我们的身边,的确存在着一种不愿意心平气和地讲道理的现象,大家一言不合就动手练习拳脚,上演血淋淋的“全武行”,不打得头破血流绝不肯善罢甘休。比如,有的人开车患上所谓的“路怒症”,稍不如意就制造冲突;有的人去医院看个病,也会闹出个医患纠纷……如此等等。照理说,相比于以前的匮乏年代,现在大部分人的物质生活均普遍性地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伴随着物质文明的不断升级,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应该相应得到提升才对。但是,我们看到的现象似乎并非如此。由于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功利主义价值观盛行,加之我们这个社会所能够提供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严重滞后等因素,导致我们中的一些人的内心世界越来越焦躁,越来越失衡,越来越失去耐心。大家的被剥夺感空前强烈,易怒而冲动,遇事迷信武力解决问题,甚至有个别人不惜将怨气发泄到无辜人士的身上。
毫无疑问,这种极端化和暴戾化的倾向是与构建法治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的,也是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扭转的一个社会不良现象。而要消弭这种弥漫于社会上的暴戾之气,最为迫切的一点就是要从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和公正的大环境上入手,加快构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步伐,努力解决有关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顽疾,增强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巩固人民群众对于公共权力的信任感和依赖感,让大家相信通过公开的渠道就能够公平、公正地解决各种矛盾和冲突。同时,应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的人性化,增加公共产品数量、质量及效率,及时补上在公共管理方面与现代化要求严重滞后的一些短板。惟其如此,才能逐渐纠正目前社会上的这种凡事依靠私刑的暴戾风气,激励我们的社会进入到一个良性循环、全面发展的正向反馈状态。
本报评论员
周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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