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刘玉凡通讯员刘维印胡永绪报道
本报10月25日讯10月25日早晨8时左右,城阳交警大队棘洪滩中队民警巡逻至204国道口处时,发现一男子未戴安全头盔,且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随意变道,立即喊话其靠路边停车检查,经查,该车驾驶人无法出示驾驶证,二轮摩托车也没有办理牌证。驾驶人说话时满口酒气,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2.7mg/100ml,随后经查该驾驶人未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驾驶证和号牌,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田某29岁,山西人,暂住城阳打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田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被民警依法合并处以罚款14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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