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陈曦
无论是在小区、商厦或是其他公共场所,消防设施都是不可或缺的存在,万一碰上了紧急火情,就能第一时间派上用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但令人遗憾甚至气愤的是,有些消防栓本身就是摆设,就是“纸老虎”,消防栓没水、消防箱破损等问题明显,存在着不小的安全隐患。
近日,广州海珠区珠江帝景一住宅楼19楼一房间内发生火灾,消防员救火时发现室内消火栓竟没有水,没有水的消防栓和没有消防栓又有什么区别呢?此事发生后,当地记者随机走访市内小区发现,部分小区的消防设施长期处于“瘫痪”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影响到人员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
按我国现行规定,住宅建筑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先由消防部门进行安全验收,合格后才能入住使用。此后,住宅楼内消防设施的后续管理和维护,都由物业公司负责,诸如辖区派出所、消防部门等只负有指导责任。一般而言,当地消防部门会定期对各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若发现问题会及时责令、督促物业整改,如果物业消极应对,屡教不改,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吃罚单恐怕也是迟早的事儿。
不得不说,有的物业公司对待消防事务一直不太“感冒”,满足于“只要有就行”,而根本不在意“能不能用”,他们心中就没有绷紧那根叫做“安全”的弦,认为火灾是微小概率事件,几乎不可能发生在自家的小区;在防范火灾隐患、维护和完善消防设施上,自然也就不肯花大力气。更何况,消防设施不是面子工程,搞得再好,业主平时也感受不到,也就不会因此而多夸物业几句,更不会在交物业费上表现积极。因此,物业公司大多在消防上奉行“节约”原则,能少投入决不多费心;可他们却有选择地忽视了,万一小概率的火灾事故发生了,消防隐患将会带来多么严重,甚至是无法挽回的损失。
在小区内,物业负有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就该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平时就需要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消防设施时时处于完好、可使用的状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无阻;甚至可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消防演练,防患于未然。平时不上心、不努力,出了问题难免抓瞎,等到监管的“鞭子”落下来,被打疼了那也是自找的,相关负责人没资格叫冤。
相比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一些没有引入物业的老旧小区消防设施陈旧、缺失等问题,恐怕更为严重,而这类小区白天“留守”的多是老人与小孩,一旦出现火情,后果更是不堪设想。曾经有人大代表提议,希望地方政府部门能够重视老旧小区的消防隐患,集中摸底后进行限期整改工作,整改费用或由财政适当承担;而老旧小区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则可由各街道具体负责,或组织业主进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
消防安全警钟长鸣,广大市民同样需要提高自身的消防意识,不占用消防通道,不破坏消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平时也应当注意学习一些消防和自救常识,在遇到危险情况时知道如何避险,而不是惊慌失措。
物业负有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就该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平时就需要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消防设施时时处于完好、可使用的状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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