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3月21日晚8时许,民警发现一辆车号为鲁BU9×××的重型自卸车沿204国道东向西行至夜查点处,存在超载嫌疑被民警拦下。民警将该车截停后,发现该车不仅满载渣土,且加高挡板约一米多,还存在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经上磅称重,该车核定16吨大货车竟拉了38吨,超载量两倍多。属严重违法行为,最终,该大货车司机刘某某因超载100% 以上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罚款200元,并被责令车辆恢复原状;未悬挂号牌罚款200元,记12分。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司机被一次记18分且罚款2400元的处罚。
2月份以来,城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区交通运输部门、公路部门等,重点查处建筑用料和废料运输车、渣土砂石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等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 。共查处渣土车涉证涉牌等交通违法行为1000余起。其中,渣土车超载违法行为300余起。(城市信报记者 张盛倩 通讯员刘维印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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