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3日讯3月9日下午,开发区交警大队四中队在红柳河路龙泉赵家路口处设卡检查过往车辆,民警在检查一辆无牌摩托车时,发现驾驶员满身酒气,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12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其车辆暂扣并带其至医院抽血备检。
经调查,驾驶员王某的摩托车是1997年买的,其驾驶证是1999年考取,之后一直未审被注销。目前,属于无证驾驶。经检测,在王某血样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0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将面临一至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
(记者汤臻通讯员潘志强杨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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