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11日上午,庐江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潘某、郭某、马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犯罪集团被指控触犯诈骗罪。
2018年8月,被告人潘某、郭某、马某合股,以被告人潘某设立的“厦门小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依托,经营“小翎金服”放贷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互联网进行宣传,以“无抵押、利息低、放贷快”等吸引被害人借款。被告人潘某、郭某、马某及其招募的人员分工协助,以“违约金”、“服务费”、“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采用欺骗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共骗取被害人孙某某等21人共计49962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某、郭某、马某有预谋地实施诈骗犯罪,形成以被告人潘某为首的、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分工明确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记者 朱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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