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内 百态社会 今日财经 今日股市 今日国际
地方网 > 焦点 > 百态社会 > 正文

广东立法明确中小学教师管教权:必要时或可采取教育惩罚措施

来源:澎湃新闻 2019-04-17 13:56   https://www.yybnet.net/

面对“熊孩子”的无法无天

老师们往往是打也不得,骂也不得

很是头疼

然而,近日公布的

《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中

对中小学教师的管教权的明确规定

或将改变这一现状

4月12日,《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在广东省司法厅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草案中明确了中小学教师的管教权。

教师必要时可采取教育惩罚措施

草案提出,“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中小学教师对学生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课、不能完成作业或者作业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

在学生违纪违法行为处理方面,草案明确:

学生有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根据学生违纪的情节、后果和影响,可以给予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对有不良行为的违纪中小学生,由监护人陪同在学校写检讨书,并由监护人签字。

有不良行为且屡教不改的学生或者违法但免予处罚的学生,由其监护人陪同在学校进行专门法治教育。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依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法治教育。

对于情节严重的欺凌学生,公安机关应予训诫。

除了对中小学教师管教权的明确

草案还提出了建立治安交通联防

保障学生们的出入校园安全

建立治安交通联防

其中,为保障中小学生出入校园安全,草案明确:

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商户及群众自治组织成立治安交通联防组织,在公安机关领导下,配合公安机关和学校共建共治校园周边安全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环境。

当发生“社会青年或学生欺凌、打架斗殴”,“社会人员携带危险物品或刀具、枪械徘徊”等情况时,治安交通联防组织发现出现可能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情形,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学校。

对于校园欺凌事件的情况,草案明确,应“由学校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进行认定与处理,学生不服学校对欺凌行为认定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复核。”同时,“对于受害严重者,应当及时配合心理干预”。

同时,草案中明确,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一、二年级学生和幼儿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学生、幼儿交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委托的人以外的人。

编辑:杨丽丽、黄璐翎

校核:章淼

(原标题:《广东首次明确:老师必要时或可“教育惩罚”学生!你怎么看?》)

新闻推荐

【网海观潮】未成年人能否独乘网约车

朱娟娟未成年人能否独自乘坐网约车?最近,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平台发起了这一投票。截至发稿时,688935人参...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广东立法明确中小学教师管教权:必要时或可采取教育惩罚措施)
频道推荐
  • 公园里的捐赠 王溱
  • 图说天下 2022年04月16日A07版文章字数:434朗读:
  • 迄今发现的最远恒星 也许开启了研究早期宇宙的新窗口
  • 各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 俄通报乌千余守军投降美将供乌8亿美元军援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