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新晃一中操场埋尸事件引发社会关注。6月22日,湖南江永县的一位听众向中国之声反映,类似事情也发生在他们那儿。21年前,湖南江永县人陈进德在一家砖厂内被害身亡。其妻说,当地警方20多年没有立案,而且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此事调解。死者家属所说是否属实?
刘运娇是湖南江永县人,21年来,她一直都在等丈夫被杀一案的结果。1998年8月8日,江永县潇浦镇红岩砖厂内发生一起凶杀案,刘运娇的丈夫陈进德被人用拖拉机发车摇手击中头部,当场身亡,时年33岁。刘运娇称,丈夫是拖拉机驾驶员,这根发车摇手正是丈夫拖拉机上的,出事的那段时间,陈进德总会开着他的拖拉机,从红岩砖厂给外面运砖头。关于丈夫的死因,警方当时给的说法是,陈进德在打牌时,因为两块钱跟凶手等人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被打死。刘运娇说,还没等追问凶手是谁,她就被警方送回了家。她告诉记者,“没有立案,一直都没有立案。”
事发十多天之后,陈进德的哥哥陈井进带回一份“调解书”,并把一万四千元赔偿金交给了刘运娇。“调解书”显示,砖厂应赔偿壹万肆仟元整,达成协议之后,家属不再追要一切费用,不准以任何理由干扰砖厂正常的生产,否则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此外,“调解书”还称,凶手是砖厂打工人员杨海洋,杨海洋已在追捕中,有关刑事部分的内容,不在调解范围之内。
这份签署于1998年8月22日、加盖有江永县潇浦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公章的调解书上,记载有以下签名:调解单位江永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潇浦镇综治委等相关机构的负责人,砖厂代表,以及死者妻子刘运娇、死者哥哥陈井进、死者的大舅哥刘运中。但刘运娇说,这份“调解书”并不是她签的。死者的哥哥陈井进说,这份“调解书”是在江永县公安局的主导下拟定签署的。
陈井进说:“孩子他舅舅(刘运娇哥哥)替她写的。”然而,刘运娇并不认可这份自己哥哥代签的“调解书”。她说,她只想让警方将凶手绳之以法。这么多年,她多次找县公安局和镇政府讨要公道,一直没有结果。
今年6月,刘运娇的小儿子陈海龙在红网论坛上发布了一条关于此事的求助帖。随后,江永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追查此案,并三次去刘运娇家说明情况。但是没有通报案件查办的任何进展。陈海龙说:“他们就找过我三次,第一次是要我拿出调解书,我拿复印件给他,他们说看不清,问我拿原件。后面两次就是叫我撤销朋友圈,还有撤销发的那个帖子。”
6月22日,记者联系到专案组一名何姓警员,询问当初此案有没有立案,他表示“应该立案了”,此后便不再正面回答任何问题。而记者掌握的一段录音中,专案组一名自称是江永县公安局陈大队长的人告知死者家属,应该删除在网络上发表的相关文章,这样才能更好地办案。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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