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
据报道,71岁的南京市民吴女士报名跟团到内蒙古草原旅游,家人怎么也没想到,在旅游的第四天,吴女士就发生意外倒下了。母亲过世后,吴女士的儿子蒋先生和旅行社经过几轮交涉,旅行社始终认为无责。更有工作人员表示:“其实出门旅游就是要受罪的。这一次老人家的意外,主要是因为自身疾病造成。”
平时身体硬朗的七旬老人,却在跟团游中猝死,令家属陷入无限悲痛。然而,更让人寒心的是,旅行社方面有关“出门旅游就是要受罪”的说法。其背后潜台词就是,旅游注定受罪,如果个人因为身体原因出现意外,那就自己负责,与旅行社无关。搬出这一套逻辑,无非是为了推卸责任。
旅游,本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游山玩水,陶冶情操,焉能说成是“受罪”?当然,许多游客千里迢迢来到陌生的地方游玩,自然会存在一些不便。旅行社的宗旨就是帮助安排吃住行游购娱,让旅游变得轻松。
遗憾的是,在这起事件中,旅行社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出发第一天,吴女士和团里的其他老人,坐了近5小时高铁后,又在烈日下冒着38℃的高温,步行40多分钟找接送的大巴车,再坐4个多小时大巴到草原,如此舟车劳顿,老年人肯定吃不消。如此来看,老人此次出门旅游固然是“受罪”了,但这是由于旅行社的过失造成的。
此外,这起事件,不应止于法律层面解决纠纷,更应关注事件背后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目前,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超过2亿,“银发游”已成为旅游市场开发的潜在热点。但“痛点”也日益明显,比如老年人旅程中的健康问题,低价团和诱导购物的陷阱问题。对此,有关方面应认真反思,针对“银发游”出台强制性标准,加强部门监管,强化行业自律,从而更好地规范旅游业发展,保障老年游客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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