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是指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首先,“黑车”司机一般都没有受过从业资格培训,缺乏安全意识,他们在营运过程中,为了躲避交警检查,往往有闯红灯、逆向行驶等危险行为,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其次,“黑车”的车辆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司机经常私底下购买未经过合格检验的二手车,甚至是报废车,且不参加定期营运检测。其三,乘客的合法权益没有保障。由于车辆没有购买乘客的责任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多数司机都会因经济问题而无力承担,乘客往往投诉无门,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查处“黑车”于法有据。我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4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笔者以为,治理“黑车”需打组合拳。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黑车”的查处力度,对“黑车”要实行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纵容。另一方面,要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对广大乘客进行宣传和教育,使广大乘客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认识到“黑车”的社会危害,自觉乘坐合法营运车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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