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前,江苏南通市港闸区永怡路和石桥路路口发生了一起小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处理过程中发现,其中一个当事人贾某,近期已多次接受理赔,让他们感到很蹊跷,于是向交警四大队报了警。
警方立即传唤了贾某,经过调查,才发现,贾某原来是个“碰瓷”的。贾某今年27岁,是泰州人,在南通从事送外卖的工作。据他交待,今年五月份,他骑电瓶车送外卖的过程中,在工农路上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相撞,最后经过协商,对方赔了他1000多元。尝到甜头的他,开始四处“碰瓷”,在送外卖的过程中,只要有机会,就故意与机动车碰撞,然后实施诈骗。警方通过调查发现,贾某在短短两个多月内,就有12次事故记录,总案值1万多元。据了解,贾某在“碰瓷”过程中,并不是次次都成功,有两次甚至承担了主要责任,反而赔钱给对方。
8月17日下午,市交警四大队将贾某移送到幸福派出所。目前,其因涉嫌诈骗,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本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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