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版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为指导保健食品警示用语标注,使消费者更易于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正式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8月21日《北京青年报》)
导致保健品乱象的原因很多,但根本的一条是人们对保健食品营养健康乃至防治疾病功能的盲目信任,特别是一些无良商家,利用中老年人身体机制衰退,肌体出现疾病,渴求健康的心理,通过虚假宣传人为夸大产品功效,达到欺骗侵财的目的。
事实上,从科学的角度来说,保健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这是起码的素养与常识。遗憾的是,人们对此常识还是普遍缺乏。
借鉴香烟警示语的做法,要求保健品包装印上“我不是药物”的警示语,尽管保健品不会像香烟一样令人上瘾,但是基于常识的标识,根本目的还是“正本清源”,引导社会树立消费理性,消除人们心理上对保健品不切实际功能的盲目迷信。
强制保健品警示标识,强调基本常识,一方面有利于倒逼企业的诚信,约束企业的宣传行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内容负责,保健食品的标签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标注应当清晰、明显。另一方面则对消费知情权、监督权的基本保障,有利于形成抵制虚假宣传、防止消费欺诈的长效机制。
当然,保健品乱象是多方面的,将保健品与药品挂钩只是一种类型,强调常识,帮助消费者廓清保健品与药品的界线,只是治理乱象的第一步,之于监管也仅仅只是开始。保健品乱象的治理是全领域、全链条的治理,只依赖于消费者提升科学素养,树立消费理性是不够的,特别是保健品涉及中医、营养等有待科学研究验证的模糊地带,盲区与噱头不少,产品分类、认证规范、生产审批等源头的管理亟待加强;而在营销领域,会销、直销等“变相传销”不乏普遍性,保健品不过是圈钱的道具、忽悠的诱饵,这些同样需要深度的综合治理。
新闻推荐
一幅特殊的“森林王国”地图 每只动物代表一个学生,老师为农民工子女手绘家访地图
森林之王老虎代表班长,智慧化身猫头鹰就是学习委员,以勤劳著称的小松鼠则是劳动委员……8月1日,贵阳市云岩区马王庙片区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