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故意杀人、抢劫、非法持有枪支、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夏某田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付某、李某华、夏某华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十年、有期徒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24日22时许,邵阳市双清区高崇山派出所民警在双清区工业街第二人民医院附近蹲守抓捕吸毒违法人员,被告人夏某田、付某持枪拒捕并袭警,造成一名干警因枪击腹部致肝、胃、肠破裂,构成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某田等人使用枪支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且系累犯及毒品再犯,社会危害性极大,属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犯故意杀人罪性质极其恶劣,主观恶性极深,依法应予严惩。各被告人所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新闻推荐
出游高峰是航空运输繁忙时刻,托运行李丢失、损坏时有发生。因此,需掌握一些小贴士。选择一个容易辨别的行李箱很多行李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