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烈士谱| 2003年2月8日,那是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陈卫国像往常一样,提早来到单位——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金杨新村警察署上班。下午14时30分,金杨新村警察署接到报警,称辖区南石桥一民宅内有人组织卖淫。陈卫国和季心开立即驾车赶了过去。一进门,当场查获4名违法人员。他们正准备带4人回去接受审查时,突然遭到团伙成员刘某、韩某等3人从背后的突然袭击。歹徒听到陈卫国在用电台报警,气急败坏下了毒手……
2003年2月12日11时17分,陈卫国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45岁。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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