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张惠敏)利用职务之便,福绵镇某厂的陈某某挪用了客户支付的加工费10万余元,2日,福绵警方成功将陈某某缉拿归案。
1月27日15时许,福绵派出所接到群众李某某报案称:其经营的福绵镇某厂员工陈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客户支付的加工费135511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民警在调查中发现陈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陈某某已潜逃。
经排查,民警于2月2日在福绵镇中枥村将嫌疑人陈某某抓获。经审,嫌疑人陈某某对其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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