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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频出《民法典》教你如何办

来源:消费质量报 2021-02-23 00:37   https://www.yyb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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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王钰

舆情回顾

对消费者张女士而言,这个年过得并不舒心。

2020年10月,张女士因工作原因,在杭州租了一套房,月租金1500元。春节期间,她因为回老家,房子就空着了。大年初一,在老家过年的张女士接到了房东的一通电话,本以为是互相拜年,然而,房东的一席话,让她觉得不可思议。

房东来电是告知因家里有人过世,要征用她租住的房间做灵堂,张女士立即表示拒绝。随后,张女士收到房东发来的一张照片,显示已经在其房间里收拾她的东西了。张女士称,并不知道房东会有房间的钥匙并私自进入。

张女士认为,自己是跟房东签了合同的,其间自己有使用权,房东没有理由在没经过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进入房间。

房东则认为,家里有人过世属特殊情况。这是我的房子,我想做什么肯定就做什么,打电话给租客是告知,不是来征求租客意见的。

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而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有权对租赁物进行占有使用并收益。也就是说,在租赁期间,张女士享有房屋使用权。未经张女士同意,房东不得擅自进入、使用张女士租赁的房屋。据此,房东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张女士可以依法请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舆情背景

去年8月,江苏苏州一男租客突然失联,女房东李女士怕他出意外,立刻赶去查看情况,没想到刚开门就看到空无一人的房间、堆满房间的垃圾、防臭发霉的被褥。原来不知何时,男租客已经搬走,留下两只宠物狗,满屋的狗屎狗尿味,最终李女士花费7个小时才把屋内打扫干净。

无独有偶,2019年一则“女子退房留下满屋垃圾和死猫,16名保洁清走24车”的新闻冲上热搜。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租房群体已经达到了2.2亿人次,并且后续还将持续上涨。预计到了2022年的时候,我国的租房群体就将扩张到2.4亿。由此可见,我国的租房市场还是相当庞大的。

为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条款,比如2020年9月份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其实,早在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民法典》第三编《合同》里的“租赁合同”条款就有涉及出租人、承租人相关的内容。

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而在地方,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也陆续出台整治政策,着手整治住房租赁市场乱象。

以上相关政策表明,国家对于整顿住房租赁市场、完善租房体系的决心。房东和租客的利益都得到了保障,整个住房租赁市场才能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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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声音

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磊: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因此,租客通过租赁合同实际上取得了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房东不得随意侵犯。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兴燕:在城市住房紧张、工作区域流动性大的情况下,房屋租赁就成为城市生活的重要方式之一,然而,租赁关系的不稳定性也为房屋承租人带来很多困扰。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伴随着我国住房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过去只针对房东和租户的法规已难以覆盖对整个市场的指导和监管。

网友声音

@推漫: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期间,房屋使用权归房客吧?

@暴走的抹茶奶昔:房子租出去了,房东不得再随意进入的,不然就是违法了。

舆情分析

房屋租赁在市场经济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租房市场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租房市场之内的乱象也是越来越多了,房东和租客之间产生矛盾的新闻屡见不鲜。

租房是事关房东、租客双方的事,甚至有的时候还包括中介,一旦一方出现了问题,就很容易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租户和房东的矛盾也是一直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大家在租房时,重要的事项一定要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一旦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调,如果是通过第三方租住,可以向第三方反映情况,由他们进行调和解决。双方都要留好各自的证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同时,租赁市场监管要及时到位,这样才能确保“租赁住房成为居民可长期接受的住房消费方式”,才能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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